器樂演奏形式之一。一人演奏一件樂器,稱“獨奏”。如手風琴獨奏、鋼琴獨奏等。有時一人獨奏,還有另一人伴奏。如二胡獨奏,揚琴伴奏;小提琴獨奏,鋼琴伴奏等。還有一人獨奏,樂隊伴奏。如嗩吶獨奏,民樂隊伴奏等。 獨奏的外文一詞含義較廣。如在總譜中,除弦樂器各組規定由首席擔任獨奏片段外,其他樂器在某些段落中為突出聲部作用,有時也標明為“solo”,貝多芬《第四交響曲》柔板樂章中,第1單簧管獨奏的第2主題就是這樣。如需要突出若干聲部,總譜上便用solo的復數形式(soli或solos)來表示,這種情況同獨奏原義已有不同。